阮世喜:学生工作部部长、学生工作处处长、人民武装部部长,主持全面工作。
 黄书春:资助中心主任兼学工部(处)副部(处)长、人武部副部长,分管部务行政、本科招生、学生资助、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 靖才春:学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,分管思政教育、学生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艺术教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 
     
 
 
 

职能与机构设置


  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人民武装部)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教育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、日常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档案管理、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的军训、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、全校学生奖、贷、助、勤、管理工作、全校学生的艺术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等工作。

  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人武部)下设部办公室、学生管理办公室(设大学生资助中心)、招生工作办公室、国防教育办公室、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办公室、大学生艺术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。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:

(一) 部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 负责部(处)会议安排,协调、督办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;
2. 部门印鉴的管理使用;
3. 物资设备的管理;
4. 信息管理;
5. 文字档案管理;
6. 相关公文的起草;
7. 文件收发;
8. 办公经费与办公用品的管理;
9. 部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;
10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 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 承担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
2. 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招生计划的制定、实施;
3. 制定和落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宣传咨询方案;
4. 完成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;
5.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;
6. 新生奖学金的评定;
7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 学生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日常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管理;
2.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出国(境)审批;
3.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奖惩和奖学金发放;
4. 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、管理及资金核发工作;
5. 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、服务及核发工资。
6. 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工作;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、管理工作;
7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 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军事理论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;
2. 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的军训工作;
3. 学校日常国防教育、民兵预备役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;
4. 学校的“双拥”工作;
5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 思想教育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 全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的制定、管理、检查和评估工作;
2.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年度考核、评优表彰和校内外奖学金评定工作;
3. 具体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岗前培训、业务学习、调研等工作。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干部的管理办法、考核办法,并就其考核、晋升和工作安排提出参考意见;
4. 负责学生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;
5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(六)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职责

1. 利用各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心理的重要性。
2. 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;负责完成对专兼职辅导员的心理知识培训。
3. 落实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。
4. 开展有益于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第二课堂活动。
5. 指导“大学生心理交流协会”的各种活动。
6.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。采取多种形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活动,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。
7. 建立和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站。
8. 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七)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
1、负责校内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和比赛;
2、代表学校参加对外的文艺活动和文艺比赛;
3、负责对全校各院部艺术活动的指导 ;
4、负责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全年排练计划和艺术指导 ;
5、指导和积极开展学生课外艺术教育活动、艺术类讲座;
6、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在校园内深入开展;
7、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