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学生处初审: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、签字盖章,并做《助学贷款申请、批复名册》后报银行。 二、申请: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贷款所需的材料,交本系学办(年级办)。 十、还款确认:贷款学生在毕业前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。 十 一、提供毕业生去向:学生处给银行提供贷款毕业生去向。 十二、还款:学生必须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前,将本金和利息存入借记卡帐户上,银行将在还款日从学生借记卡帐户上扣划相应的本金及利息。 九、续放贷款:合同生效并已发放过一次贷款的学生,每年续放款前还需与银行签订借据,并附上上学年成绩单,报银行审批后方可续放贷款。 八、贷款发放:银行将首次发放的学费划入学校帐户中。 七、签订合同:学生带身份证、学生证与银行签订合同及借据。 五、银行审批: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资料审批后将名单通知学校学生处。 六、通知:学生处通知学生签订合同的时间、地点,并组织和协助银行与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。 三、交材料:学院(系)给每个申请贷款的学生建立贷款资料档案袋,材料收齐后装袋并在封面贴上目录,交学生管理办公室。 一、学习:学生学习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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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