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,草拟并报批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管理办法。
2、根据学校确定的年度招生规模,组织各学院申报分专业招生计划,汇总平衡后,草拟并报批学校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3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核准的专业招生计划,草拟并报批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,按时报教育部备案。
4、适时向相关省(市、自治区)地方招生主管部门通报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,并加强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合作,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。
5、草拟并报批年度招生宣传咨询方案,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6、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材料。
7、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派、培训和管理工作。
8、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,回答来人、来信、来电及网上咨询关于招生的各类问题。
9、负责二学位和特长生的报名登记工作。
10、负责本科招生网数据维护和资料更新工作。
11、组织开展各类新生录取工作,处理录取后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。
12、负责保留、取消入学资格新生的报批及管理工作。
13、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时咨询接待工作。
14、负责各类招生信息统计工作。
15、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。
16、草拟年度招生工作总结,经相关负责人和校领导审阅同意后,报教育部。
17、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相关政策、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。
18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